記者陳昱光/報導
經貿國是會議之共識提到縮小全球化中期下之「弱勢圈」,積極推動稅制改革,強化資本利得課稅並針對社會福利、弱勢保障的之初進行長遠規畫,縮小貧富差距。以及提供企業加薪誘因,如增聘員工或加薪所增加之費用給予租稅抵減;強化上市櫃關係人交易之審查及重要關係人交易資訊之揭露,確保企業獲利回饋基層勞工。
從今年綜所稅所得來看,薪資所得占74%,股利14%~15%,財產交易0.37%,由此可發現課稅來源絕大部分皆來自薪資所得,屬於資本利得的占比偏低,這表示其相關稅率是解決貧富差距的改革重點所在。
因此,落實「劫富濟貧」的概念可做為解決貧富差距最簡單的方法。「劫富」的意義就在於讓政府課徵足夠的稅,「濟貧」也需依賴政府支出,提供相關社會福利。
而在此現況下,政府提出財政健全方案,將所得稅的邊際稅率提高至45%,但對部分申報扣除額高於申報所得額之高收入家庭依然無法課徵到任何稅款,所以建議應將稅制的改革方向著重於擴大稅基、降低稅率,改行「遞減式扣除額機制」,也就是所得越高,能夠申報的扣除額就越少,避免產生高所得者反而無需繳稅的情形。
另外,新貧階級形成已成為台灣社會的最大問題,主要肇因於薪資待遇不足,每人實質平均薪資水準嚴重倒退。
目前政府透過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鼓勵民間企業增聘勞工。此舉措對於提高企業增聘誘因有所助益,但無法在實質上解決工作貧窮的問題。因此,可考慮推行勞動所得稅額抵減機制,將現有之社會福利增加工作所得補助方案,建立制度化,納入有工作卻可能陷入貧窮的民眾,協助其脫離貧窮。
最後在資本利得方面,不動產是最需改善的部分,近年來社會討論的聲浪不斷,而從現有的架構中,建議實行「借力使力」的房地合一機制,利用奢侈稅制度轉型為不動產資本利得課稅,並分作短中長期安排,以突破目前困境為目標,先跨出改革的第一步。
短期規畫為推動奢侈稅以實際利得課徵所得稅,因奢侈稅的對象、範圍明確,可按實際售價計算利得,維持土增稅課徵方式不動,但其稅額可扣抵前述所得稅,若有超過不得退回,如此也不會影響地方政府的土增稅收。
中期將已建立實價登錄的房地納入房地合一實價課稅,並且再將各地「豪宅」納入課稅範圍,豪宅定義可參考央行或地方政府規定。
長期則訂定一套明確的購買成本認定標準,協助房地利得核實課稅的全面推動,嚴肅思考修憲,徹底解決土地增值稅地位問題,大幅重整所得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