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劉柏均、陳秋雲/台中報導
身障人士因輔具所需空間較大,駕車時大多放置於後車廂,台中有民眾指出,部分身障停車格緊鄰其他車格,導致停妥後,無法開啟後車廂,需先臨停格外,取出輔具安置身障者,暫時獨留其在人行道或路旁,應是便民設施,卻造成更大不便及危險。
中市交通局表示,考量身障朋友停車後,有輪椅或身障輔具取用及操作空間需求,交通局已研議取消路邊身障車格後方的停車格位,並增繪紅線,保留足夠空間。
市議員陳淑華接獲一位身障者母親陳情,說她有個極重度、全癱多重障礙的孩子,無法承坐一般輪椅,需使用可臥躺的特製輪椅,但因體積大,外出時都需駕駛廂型車,才可放置於後車廂移動。
她說,廂型車後廂多是上掀車門,欲停路邊身障車格時,後方常接連著其他車格,兩車之間空間不足,無法掀開後車廂門取輔具,僅能先臨停格外,取出輔具,將孩子暫時安置在路邊,再將車停妥,實在相當危險。
陳淑華說,中市路邊身障車格已接近需有2%規定,但設置時卻未考量身障車輛使用,尤其現有專用車輛在車尾安裝輪椅升降設備,需足夠空間,才能讓身障者順利上下車,要求市府全面檢討改善,勿讓貼心美意大打折扣。
交通局表示,持續盤點須調整改善的路邊身障車格,並已選定身障者使用頻率較高的車格,優先調整改善,未來也將持續檢討車格規畫,提供良好停車環境。
中市停管處表示,依交通部「車格位與靜停標線劃設原則」,路邊身障停車格比照一般格位,若為個別車格,採長5公尺、寬2公尺設計,並接續2公尺的黃叉格線,若為連續車格,則採長6公尺、寬2公尺規格,並加上藍色框線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