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陳雅玲╱即時報導
雲林縣林內焚化爐完工逾12年爭議未休,至今仍未啟用,縣府為此已陸續賠償36億元,還有2.1億元尚未清償,縣議會今天要求環保局針對焚化爐最終處置專案報告,縣長李進勇表示,將多方徵詢意見,拍賣、轉型均納入可能選項。
雲林縣環保局代理局長張喬維表示,林內焚化廠自建廠以來被仲裁賠款29.5億元、環境影響評估遭最高行政法院撤銷、雲林地方法院強制查封拍賣縣府資產,問題不斷,縣府賣地賠款,本金加利息已付出36億元代價,至今仍有2億多元尚未清償,須將債務償還後,才能進行下一步處置。
雲林縣林內焚化爐完工逾12年爭議未休,至今仍未啟用,縣議會今天要求縣府針對焚化爐最終處置專案報告,縣長李進勇(右)表示,拍賣、轉型均納入可能選項。記者陳雅玲/翻攝
雲林縣議會國民黨團總召李明哲表示,林內焚化爐完工至今沒有結論,設備目前仍有10億元殘值,逐年遞減,他要求縣府將焚化爐的殘值價沽,無論是分解出售或整場處置,盡快變轉換現金入庫,不要等到設備完全無價值才處理。
雲林縣2015年爆發垃圾危機,焚化爐啟用與否再度引起爭議,張喬維表示,在縣長李進勇極力支持下,環保局規畫以機械式生物處理系統(MBT)來解決雲林縣的垃圾問題,預計最快在3年內將可建構雲林縣垃圾自主處理能力,林內焚化廠再也不是雲林縣垃圾問題的唯一解藥。
李進勇表示,林內焚化廠去留牽扯到技術性、法律性、政治性問題,太多不確定性,縣府已尋求到其他管道解決垃圾問題,站在縣府立場不會再去動焚化爐,因為沒有必要。
李進勇表示,環保署10多年設定焚化爐補助條件,需完成環評及產權清楚等,才願意補助,當年沒有多元處理垃圾方式,現在垃圾可多元化處理,他看到焚化爐補助條件可以改變的契機。
李進勇表示,將參考台東焚化爐備而不用,協調環保署修訂焚化廠補助條件,爭取建廠經費36.7億元回歸縣庫緩解縣府財政困境,並多方徵詢林內焚化廠最終處置意見,拍賣、轉型均納入可能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