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駿杰/綜合報導
新竹市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標案近期遭質疑評選有問題,得標廠商之一的匯創顧問管理公司成立僅1個月就能拿下標案,而參與這次招標的星鴻公司認為內情不單純,具狀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申訴,近日公共工程委員會已經做出裁定,認定新竹市府都發處的招標評選程序有明顯缺失。
市府回應,針對未得標廠商所開的記者會,其中所提不實影射內容,市府早於19日接獲媒體採訪通知後,就以簡訊事前告知該廠商的媒體聯絡人,並附上有關市府澄清新聞稿及正確資訊,要求更正不實影射言論,但廠商仍執意不當影射且涉及造謠,故市府都發處將與律師研擬提告。
市府辦理「112年度新竹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協助青年及弱勢族群在社會能順利起步,市府表示,工程會所做成廠商申訴審議判斷書內容,其招標案件並非標案撤回,而是工程會針對「廠商救濟權益」的異議,撤銷「市府駁回」結果,亦即請市府日後要精進廠商的申訴程序。
市府說,工程會公文提及因尚不及於決標爭議,因此,針對該招標案件的決議不予受理。工程會的公文說明很清楚,並無所謂中央認定不公或評選不公情事。
另媒體報導匯創顧問管理公司成立1個月卻得標,都發處指出,參與評選的廠商皆是中央經濟部審查合格的登記公司,市府無從置喙應由誰投標,一切公正公開,只要符合資格之公司皆擁有投標參與評選的權益。
依中央所訂定《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匯創公司為經濟部審查合格登記公司,且非採購法所規定的不良停權廠商;經採購委員共同評選結果,在4家廠商獲評為第3名(招標文件規定以複數決標取前3名,擇獲得評選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優先議約,按採購法規定進行),取得承攬權。
都發處說明,依該採購案公開投標須知,資格審查規定須提供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會員證、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廠商信用的證明、公司實收資本額應不低於500萬元整財力證明,故於資格審查時並不會審查廠商成立年份,這也是許多縣市執行包租代管標案時的普遍規定。
都發處強調,市府行政皆依照合法程序作業,且該採購案已由工程會申訴公共工程委員作出申訴判斷,工程會提及,因尚不及於決標爭議,因此針對該招標案件的招標決議異議處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