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所得稅法》明定房地合一稅收入應用於住宅政策及長照支出,然而房地合一上路至今,扣除統籌稅款後餘額皆全數挹注長照基金,引發爭議。財政部近日預告修正辦法,擬自2024年起,規定至少餘額10%必須用於住宅政策。
所得稅法明定房地合一稅收入,應透過預算程序用於住宅政策及長照支出,然而目前除10%作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外,剩餘90%皆挹注長照基金,未曾挹注住宅政策,立委紛紛要求財政部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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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近日預告「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稅課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新增任一用途「最低獲配比率」為10%,也就是規定法定的住宅政策用途、長照支出,分別至少獲配房地合一餘額的10%,確保部分財源能挹注住宅政策,例如住宅基金。
舉例而言,假設有100萬的房地合一稅,其中10%依規定撥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剩餘90萬元中,至少10%、也就是9萬元須配給住宅政策使用。
財政部表示,目前法案正在預告階段,預告期至3月20日,蒐集各界意見,後續會正式公告,預計2024年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