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國欽/台北報導
國發會昨(25)日表示,「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引起外界疑慮的土地徵收、農產品加工內銷免稅及排除野生動物保育法,均已依各界意見修正,未來將提修正動議,特別條例將在周一(28日)於立院經濟委員會進行逐條審查。
國發會表示,「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已依公聽會的意見進行調整,相關修正內容將報政院同意後再提修法動議。(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3月初審示範區特別條例時,在野黨立委以程序不完備反對審查,雙方僵持兩小時,才獲致共識:召開5場公聽會後再進入逐條審查。隨著公聽會5場開完,國發會也依公聽會意見加以修正,下週一將進入實質審查。
國發會表示,針對「示範區特別條例」中有關劃設示範區取得土地方式,原條文14~19條給予地方政府得以區段徵收方式為之,但鑒於各界對此有疑慮,國發會與各部會討論後的共識為:為避免外界對於徵收有剝奪人民財產權或圈地等負面影響,建議將涉及徵收、區段徵收等相關規定予以刪除,回歸既有法令機制辦理。
此外,有關示範區特別條例47條放寬保育類動物輸入,原意雖是針對觀賞魚增加可輸入品種,但外界憂心條文寫法將排除所有野生動物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的規定,因此也加以修正,限縮在觀賞水族動物。
至於示範區特別條例第33條對於外國營利事業在區內簡易加工後的一成產品內銷免徵營所稅,原本就不包括農產品,但為免外界疑慮,因此將在條文明確排除農產品之適用。
國發會表示,「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已依公聽會的意見進行調整,相關修正內容將報政院同意後再提修法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