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翁唯真/桃園報導
桃園中壢新生路附近,近日有一名55歲黃姓冰淇淋業者,向聽到叫賣聲,停下腳步的民眾強力推銷冰品,獅子大開口1支冰淇淋100元,如若不購買就會不讓民眾離開,且價格昂貴,讓消費者成為冤大頭,警詢後依社維法移送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
據了解,有民眾向黃先生購買冰淇淋,原先想購買3支,一問之下才發現1支要價100元,嚇的民眾立即改口只要1支,然而黃先生卻不給退,害的民眾只好吃悶虧的將3支冰都購買。
![桃園中壢新生路強迫推銷的黃姓冰淇淋業者,1支要叫100元,警方依社維法函送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記者翁唯真/翻攝](https://p1-news.hfcdn.com/p1-news/MjkzODUwMm5ld3M,/33c613023d09aacc_800x594.jpg/qs/w=600&h=600&r=22000)
市議員黃敬平指出,民眾會向冰淇淋業者詢問多半是為了小孩或出於同情心,希望能夠協助弱勢,未料販售冰淇淋男子竟濫用民眾愛心,獅子大開口坐地起價,民眾詢問價格卻閃爍其詞,機車外觀也無明顯標示販售價格,已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且刨挖冰淇淋並未將口罩戴好,有衛生疑慮,冰淇淋惡徒已造成公眾秩序混亂。
律師朱光仁表示,強賣、強索財物的行為雖不至於違反刑事法律,但已經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1項3款的規定,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2000以下罰鍰。
中壢警分局表示,本案警詢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請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另有關未確實戴口罩部分,另製作稽查記錄表移請衛生局依職權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