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廖炳棋/台北報導
內政部發布「警察節全國警察機關、學校放假1日」,警政署表示,警察節正式成為法定節日,這是國家對警察使命與貢獻的高度肯定。
警政署指出,政府為肯定全國警察同仁的付出與辛勞,內政部依據今年5月28日公布施行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訂定自今年6月15日警察節放假的規定,讓每年警察節成為全國警察機關同仁專屬的榮耀假期,以慰勉所有同仁的辛勞。

由於警察工作肩負全國社會治安穩定與交通安全的重任,在守護不打烊、治安無空窗,以及民眾安心的前提下,未來警察節由各警察機關依轄區特性、治安狀況及勤務需求等,規劃所屬同仁放假事宜。
其中輪班輪休人員在警察節當日編排放假或擇日補假1日。
其餘人員與警大、警專兩校教職員生則於當天放假,如適逢例假日,則調移補假1日。今年6月15日因適逢星期日,於6月16日星期一放假。
原文出處 【警察節警察放假 警署:依轄區特性、治安狀況規劃放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