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宥臻/台北報導
台電預定10月1日漲電價,引發社會反對聲浪。但以人均國民所得來看,台灣達2萬美元,住宅用電還比人均所得僅5000多美元的泰國還便宜;墨西哥人均國民所得1萬美元,僅台灣人一半,住宅電價則與台灣相仿。
台灣人均國民所得達2萬美元,住宅用電比人均所得僅5000多美元的泰國還便宜。(圖/好房資料中心)
為了電價該不該漲,馬英九總統日前出訪加勒比海友邦時,曾沿路查訪發現,包括巴拉圭、聖露西亞及聖克里斯多福等友邦地區,人均所得都遠低於台灣,但電價大幅超越台灣。
其中,聖克里斯多福人均所得只有台灣一半不到,電價是台灣的4.36倍,每度電高達新台幣12元;巴拉圭即使有充沛的水利資源供發電,電價達每度電3元。
另外,亞洲國家除了泰國,馬來西亞人均所得不到台灣4成,電價卻與台灣相同;中國大陸電價雖略低於台灣,但大陸人均所得只有台灣的24%,換算電價對大陸民眾的負擔仍然高於台灣民眾。
台電則表示,如果10月漲電價,全年虧損可從561億元減少為425億元,當中有136億元的落差。值得注意的是,去年6月10日漲電價後,101年平均住宅用電每度從2.75元反而降至2.72元,實際上是漲到工業用電。
台電主管表示,去年6月第一階段電價漲幅是10.41%,指的是工業、商業和住宅用電的整體平均漲幅,但住宅用電平均僅漲4%。台電主管表示,雖然去年家庭用電平均漲幅4%,但只要用電少於去年同期,就可享受5%~20%的電價折扣;且縣市競賽節電得名縣市還有最高65%的折扣,最後加上全台住宅用電量減少,整體平均下來,一般家庭電價「不增反減」。
據統計,台電累積虧損共計2284億元。但今年7月台電罕見出現6億元盈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