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劉嘉韻╱綜合報導
無黨籍台北市長候選人吳蕚洋日前在電視辯論會與政見發表會中,因力推「蜂蜜檸檬水」能治病,還宣稱自己臉上的瘤、手掌汗斑疹都因此痊癒,還說自己母親的高血壓、糖尿病、失智都因喝了蜂蜜檸檬好轉。對此,衛福部食藥署表示,依照食安法第28條規定,食品不能宣稱療效,但針對吳蕚洋的言論,卻是「沒辦法罰」。
「他沒有指涉特定廠商的產品,我們要怎麼罰?」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說,依照食安法規定,食品不得宣稱療效,但前提是要有特定廠商、特定產品才能開罰,吳蕚洋雖推廣蜂蜜檸檬,但卻沒有為特定廠商或產品,因此「沒辦法罰」。至於若有民眾誤信蜂蜜檸檬真具有療效,該怎麼辦?潘志寬連說幾次「要怎麼罰、要罰誰?」點出食安法的漏洞。
無黨籍台北市長候選人吳蕚洋在電視辯論會的一席話,帶起喝「蜂蜜檸檬」的熱潮。 本報系資料照/記者鄧桂芬攝影
「如果蜂蜜檸檬這麼神,還要醫師做什麼!」醫師公會全聯會秘書長王必勝指出,蜂蜜檸檬是食品而非處方藥品,如果是醫師宣稱不正規療法,可循醫事法處罰,但吳蕚洋並非醫師,確實沒有相關法規可處罰。但近日蜂蜜檸檬風潮已讓許多民眾相信盲從,搞不好有人因他的言論而放棄正規治療,將是很嚴重的事情,醫師公會呼籲民眾,有病要尋求正規治療並遵循醫囑服藥,不要以偏方取代醫療,以免延誤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