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葉靜美/彰化報導
彰化縣是全台唯一沒有設置火化場的縣市,縣府日前擇定芳苑鄉草湖南段規畫火化場,雖獲多數縣民贊同,卻引發鄰近村里反對,組自救會並號召居民「自己家鄉自己救」,6日將到縣府要求撤案,抨擊彰化縣沒有火化場回饋地方自治條例,根本是先畫大餅。縣府表示,正在研議自治條例。
縣府擇定芳苑鄉草湖南段228-2地號土地規畫火化場,引發包括二林鎮趙甲里、芳苑鄉草湖村等地居民不滿,趙甲里率先舉辦自救說明會,要求縣府撤案,地方也傳出2日將發動連署罷免二林鎮長,並號召居民6日到縣政府要求撤案、到縣議會陳情。
自救會成員表示,火化場恐造成地下水汙染,擔心附近種植很多農作物會受影響,且燒化過程也恐汙染環境,質疑「檢測能做到什麼標準」芳苑鄉是蛋雞重要養殖區,火化場恐影響蛋雞健康,縣府在此設置火化場「太草率」據了解,目前已有二林鎮趙甲里、頂厝里等4里及芳苑鄉草湖村等2村的居民響應抗議行動,但人數尚未確定。
號召的宣傳單以「我是人,我要根!我不要把二林、芳苑故鄉賣給火葬場」為行動訴求,自救會並提出2個「傳說」,第1個傳說是市府說會給當地民眾優惠,實際卻是「火化費用只有當你走的時候,子孫才能省到。」第2個傳說是火葬場營運後,縣府稱每年都會發錢,但彰化縣沒火葬場回饋地方自治條例,此說法根本是「先蓋大餅,蓋了就是他的」。
號召傳單最後提及,台中火葬場1年最多100元、新北火葬場1年最多340元、新營火葬場1年最多340元的火葬場回饋金,呼籲大家「海口人沒錢,但有志氣,別想用錢逼我們燒你們的屍體。」
民政處表示,彰化縣殯葬自治條例目前雖尚未列入火化場相關內容,民政處後續將加快研議相關條文增修事宜,以符民意的需求;有關殯葬設施量能提升事項,內政部定有相關補助計畫,縣府每年均協助公所製作計畫,並爭取內政部補助以服務鄉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