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佳彣/台北報導
極端天氣之下,北市偶有建物受颱風、豪雨等災害影響,甚至未即時維護而致災,建管處今年以專案處理施工中違建、1999緊急通報、廢棄鐵架等高風險違建,派工直接拆除,截至12月20日已執行2000多件。
另外,建管處列管影響公共安全類型的既存違建則以年度專案方式優先改善,今年至12月20日已改善完成112件營業性廚房、164件屋頂既存違建隔出3個以上使用單元,以及11件加蓋第2層以上違建拆除、62件經消防局通報發生火災案件改善。

建管處提醒,依建築法77條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如有未善盡管理責任造成違建掉落影響公共安全,將依建築法第91條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今年1件違建掉落案裁罰6萬元。
建管處表示,去年度違建執行成果於「內政部違章建築及廣告物督導考核計畫」獲特優的評比,且評分為歷來最高的99.10分,執行成效備受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