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顏瑋辰/台北報導
內政部30日發布姓名人口統計,並首度依90年至111年結婚登記申請書資料統計比對,發現跨國(地區)婚姻夫妻總對數為50萬3,891對,其中夫妻同姓者有4萬8,820對,占9.7%;各國跨國夫妻同姓對數占該國跨國夫妻對數比前10大國家依序為菲律賓、泰國、德國、日本、英國、寮國、法國、印尼、南非、澳洲,其中前2大國家占比均超過5成。官員研判,因菲律賓、泰國等國不是華語系國家,故來台之後,外配往往順從台灣家庭取了新名字,便以配偶家庭為姓氏。
內政部重申,我國為落實兩性平權政策,於2007年5月23日修正民法,開放子女姓氏可依父母書面約定,自由從父姓或從母姓。經統計,從101年至111年出生登記子女從母姓情形由3.83%上升至5.44%,呈增加趨勢,顯示性別平等觀念已漸為國人所接受,平權政策推動逐步落實。
此外,本次統計也首度依據97年至111年出生登記申請書資料,觀察這段期間平均比率,發現夫妻同姓之子女從母姓較全體為高(夫妻同姓為5.87%,全體為4.64%),顯示夫妻同姓下,其子女從母姓意願較高,也可能因同姓,從父、從母姓幾無差異,而於資料上選擇從母姓。另依年度觀察,又以111年最為明顯(夫妻同姓為8.47%,全體為5.44%),顯示趨勢仍在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