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編譯盧炯燊/綜合報導
美國波音就兩起該公司737-MAX型客機墜毀事故與美國政府達成欺詐認罪協議,但5日被聯邦法官駁回。
德州聯邦地院法官歐康納5日在駁回協議時表示,協議要求的獨立監察員,在選擇過程中存在問題,難以監督波音的安全及品質提升。波音與美國司法部有30日時間,以向法院通報計畫如何處理。

兩起涉及波音737-MAX的空難,分別發生於2018及2019年,共釀成346人罹難。認罪協議旨在解決跟737-MAX空難相關的法律責任問題,但被駁回後,波音將面臨更嚴峻的法律挑戰。
據協議,獨立監察員的挑選是由司法部、而非法院批准,歐康納對此有所質疑,其理由是這使法院在獨立監察員的選擇與監督上遭邊緣化。
另外,波音與司法部在僱用獨立監察員時,還需考慮種族問題。歐康納認為,法院在挑選過程中未能發揮作用。
在波音與司法部達成協議時,兩起空難的罹難者家屬覺得,罰款金額對波音不過是九牛一毛,反而讓它得以逃脫因飛機設計缺陷而造成致命事故的責任。這些家屬並以波音每售出一架飛機的利潤,就遠高於協議中所付的金額。
受害者家屬律師發聲明,聯邦法官拒絕前述認罪協議,這是家屬們的重要勝利,而且聯邦檢察官和有權有勢的辯護律師,不能再制定幕後交易並指望能獲法官批准。受害者可提出反對意見,當他們有充分理由提出抗辯時,法官就會做出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