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土地明明還在種菜、種稻,為什麼還要繳地價稅?」不少民眾收到稅單後,常會產生這樣的疑問。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土地是否持續耕作,並非判斷課徵地價稅與否的唯一依據。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土地,只要周邊「公共設施完竣」,即使目前仍維持農業使用,依法仍須課徵地價稅。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說明,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土地,在公共設施尚未完備前,如果確實作為農業使用,可依規定課徵田賦。由於現行政策已停徵田賦,因此符合條件的民眾目前無須負擔相關稅捐。

不過,當土地周邊的道路、自來水、排水及電力等4項公共設施均已建置完成,並具備建築使用條件後,課稅情況就會有所不同。此時土地已不再符合田賦課徵規定,不論地主是否繼續種植農作物,都會從公共設施完竣的「隔年」起改課地價稅。
稅務局舉例,王先生有一筆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土地,過去因附近道路、排水、自來水及電力等公共設施尚未完成,雖然土地位於都市計畫區內,但實際上持續作為農地種菜,因此符合規定按田賦課徵。
後來,該筆土地周邊公共設施於2026年全部完工,王先生仍繼續種菜,也沒有在土地上興建房屋。不過,由於公共設施已經完竣,土地已不符合田賦課徵條件,因此自2027年起,就應依法改課地價稅。
換句話說,土地「有沒有種農作物」並不是免繳地價稅的唯一判斷標準,都市土地周邊公共設施是否已完竣,同樣是重要關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