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劉懿萱/綜合報導
平溪天燈既為當地帶來財源,卻會引發火災意外,三年前因天燈燒毁住處的70多歲老礦工胡先生,因生活清貧無法搬離住所也沒錢修繕,而新北市天燈自治條例如今僅通過一讀,仍躺在法規會中待審,因此國民黨議員劉美芳、陳儀君與平溪區長曾繁盛,昨協調行善團進駐修繕。
位於平溪區景安路三段胡宅,三年前因天燈燒毁與該處,造成胡宅整棟房子內部幾乎燒毁,雖然平溪區公所在2017年底推動「天燈永續發展計畫」,商請當地社區與商圈業者成立天燈永續發展基金,由店家自發性捐贈,用以賠償天燈致災損失,但基金無強制力店家繳納意願低,導致基金無法負擔修繕費用。


受災戶胡先生表示,火災的當天,剛好人在市區看醫生,所以免去被火災受困的危機,但回到家裡,發現屋況全部毁損,心裡就涼了一大截,多年來也一直住在半毀的房屋當中。經陳情後,經過議員這幾年協助,順利地讓房子開始修繕。
受災戶胡小姐也盼平溪天燈自治條例能盡速通過,未來能夠針對受災戶,快速地協助修繕,當地人不反對觀光的發展,但是安全的配套也是一個很重要的整體規畫。
經發局表示,目前條例草案已於去年4月22日經議會一讀決議,後將交付法規會審查。而法規會召集人之一的議員李坤城則說,今年會期才剛開始,該草案是否會排到仍不確定,不過李提到,若市府若想積極推動,通常會找法規會溝通,不過目前市府未曾找議員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