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指出,民眾可填寫申請書或是透過網路申請住址隱匿,向地政事務所主張不揭露戶籍地址;若剛辦理買賣,尚未完成登記的案件,可以在送地政事務所登記時於備註欄載明「住址隱匿」,過戶登記完成後,房屋或是土地謄本就不會再出現完全的戶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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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除非主動申請,否則人人皆可調閱的「第二類謄本」,就可以從謄本中看到「你的住址」。鄭文在說,若是單純房仲開發行銷,造成的困擾有限,最怕是淪為詐騙集團的對象。
他提到多年前曾經與詐騙集團交手,詐團專挑高總價店面、沒有貸款的屋主,由集團中分工擔任承租人、設立行號的會計師,以租屋之名設立公司等藉口,騙取屋主的身份證影本、權狀正本、印鑑證明書,再偽刻印鑑章,向金融機構辦理冒貸案件,核貸撥款前才東窗事發。
鄭文在建議,可利用隱匿戶籍地址的機制,至地政事務所辦理住址隱匿,一來免於老人家被詐騙,二來隱匿自己的資產保護自身財產安全,有益無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