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程嘉文/綜合報導
退輔會近日修訂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管 理經營辦法」第三條,將所轄農場經營 事項,新增「太陽能及生質能相關事項」,引發外界質疑,退輔會是否也在政府全面「種電」政策下,在農田甚至山林,大量鋪設太陽能光電板?
對此退輔會強調, 新增太陽能相關事項,係針對現況無法作農業耕作使用之低度利用土地,農場得於符合地方政府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前提下,評估以 「自營」方式,經營太陽能相關業務,藉以活化土地。執行區位不含可農耕使用或位於高山地區之土地,絕無太陽能板入侵農地或破壞自然景觀之情形,也可以杜絕所謂「黑金」問題。
至於「生質能」係直接利用或經處理農糧剩餘資材所產生之能源,為農業資源之循環利用, 發展生質能產業符合國家節能減碳與環境 永續之政策,亦可減少農民就地焚燒廢棄資材造成污染, 增進農場土地經營效益。
退輔會表示,該會現共管理3座高山農場(武陵、福壽山、清境)、兩座平地農場(彰化、台東),目前僅彰化農場有光電板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