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李承穎╱綜合報導
監察院日前糾正嘉義市政府,原嘉義車站後站、嘉義市先期轉運中心前棟及後棟2樓空間使用率低,成了「蚊子館」,原本設置商店區的地方空蕩蕩,還有4個月台沒有公車業者出租使用,持續多年未能解決,顯見嘉義市政府、交通部公路總局未善盡督導之責,核有怠失,提案糾正兩單位。
嘉義市先期轉運中心外牆還掛有招商的海報,但已略為泛黃,設置為商店區的2樓空盪盪,大門深鎖,前棟商店區也沒有店家進駐,只有放置兩台電話亭KTV,通道則擺滿畫作,人潮冷清。
嘉義市先期轉運中心2樓招商困難,沒有店家進駐,4個月台也未承租使用。記者李承穎/攝影

鄭君健指出,目前轉運站2樓大部分為通道,可承租的商業空間狹小、零碎,市府委外的廠商國光客運對外招商困難,為活絡2樓空間使用率,將部分通道空間改為商業使用,目前正在申請使用執照的變更。
月台部分,4席月台雖然未長期出租,但仍配合相關單位接駁使用,例如,去年1到2月便出租給嘉義縣燈會接駁,5月時出租身障運動會使用,另外也積極與嘉義縣公車處協商進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