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蕭雅娟、林佳彣/綜合報導
京華城案檢方認為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涉嫌圖利鼎越開發獲百分之20容積獎勵率,不正利益111億餘元,向法院聲請扣押土地獲准,鼎越抗告,高院撤銷准予扣押第三人新光銀行不動產部分,發回更裁;台北地方法院再度裁准扣押,仍可抗告。
京華城用地二度裁准扣押,都發局表示二周內邀專家學者確認施作範圍,11月14日前成立調查小組。
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安排專案報告「監察院糾正京華城百分之20自創容獎重大違失之具體改善策略」,建管處長虞積學說,京華城基地土地經北院裁定扣押,起承監造人10月14日發函指若長期停工公安風險高。
市府上月24日邀土木技師等專業單位會商,建議讓一樓和地下一、二樓完工,控制地下水位在地下4公尺等,以免日久樁壁坍孔,或因地震產生結構偏心扭矩等問題,降低鄰損風險。
工務委員會第一召集人、民進黨議員許淑華認為結構安全重要,但建議不允許蓋到二樓,同時希望鼎越先繳保證金。
社民黨議員苗博雅認為,市府最晚應在監院糾正時就要行政調查;國民黨議員李柏毅也說,議會上會期就有京華城案調查小組,市府為何遲無動靜?
都發局長簡瑟芳說,保證金問題市府已與律師討論,會再和鼎越商議;市府和法律顧問一直都在討論如何因應,會等起訴、判刑後啟動相關作為。
委員會提4建議,尊重市府邀專業單位確認施工範圍,但二樓以上不得施工;與鼎越協議提早繳納百分之20容獎、近88億元保證金給市府;一周內成立行政調查小組;另納入收回百分之20自創容獎的具體策進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