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配合科技的進步、因應溫室效應帶來的氣候影響,自7月1日起,公有建築物總工程建造經費達2億元以上者,申請建造執照須取得候選智慧建築證書及標章,始可發給結算驗收證明書,成為「智慧建築物」。另外,公有新建建築物之總工程建造經費未達5千萬元者,自103年1月1日起,也需通過日常節能與水資源2項指標,才可發給結算驗收證明書。
台南市政府。(圖/翻攝自Google map)
工務局表示,根據專家學者的解釋,「智慧建築物」是指建築物及其基地設置建築自動化系統 (Building Automation System ,BAS),配合建築空間與建築體元件,從人體工學、物理環境、作業型態及管理型態角度整合,將建築物內之電氣、電信、給排水、空調、防災、防盜及輸送等設備系統與空間使用之運轉、維護管理予以自動化,使建築物功能與品質提昇,以達到建築之安全、健康、節能、便利與舒適等目的。
工務局指出,未來台南市公有建築物將愈來愈有智慧,更提昇為民服務品質。市府配合內政部推動公有新建建築全面實施綠建築,自102年7月1日起,公有新建建築物之總工程建造經費達2億元以上,且建築使用類組符合「公有建築物申請智慧建築標章適用範圍表」規定者,建築工程於申報一樓樓版勘驗時,應同時檢附合格及以上候選智慧建築證書,於工程驗收合格並取得合格及以上智慧建築標章後,始可發給結算驗收證明書。另外,公有新建建築物之總工程建造經費未達5千萬元者,自103年1月1日起,亦需通過日常節能與水資源2項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