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林偉信、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公教年改爭議,花蓮縣、新北市等6個主要國民黨執政縣市政府針對「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月前聲請釋憲,但大法官會議認為,這案不單純是地方自治事項,必須由中央主管機關「層轉」,因為不符合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10日決議不受理,縣市政府聲請案全軍覆沒。
傅崐萁痛批 司法淪政治工具
司法院大法官對6縣市政府提出的年改釋憲案,決議不受理。圖為5月花蓮與金門縣府捍衛權益,攜手提出釋憲案。(圖/本報資料照片)
對於大法官決議,帶頭釋憲的花蓮縣長傅?萁痛批,政府連解釋都沒有,不只摧毀國家骨幹,連司法都淪為政治工具,新北市政府認為說法自相矛盾、法理荒謬,南投縣長林明溱更呼籲公務員大團結,年底給民進黨教訓。
傅崐萁指出,7月1日公教年改上路,花蓮縣府認為損及人民生存權、危害退休教職員生活,委由律師向司法院遞狀聲請大法官會議釋憲,捍衛公教人員的權益,大法官竟決議不受理,花蓮縣府無法接受,所有公職人員也都不敢置信,小英政府不只全力摧毀國家的骨幹,連一個解釋說法都沒有,竟霸道直接駁回,連司法都淪為政治工具。
林明溱痛批,中央政府違反公平、信賴原則,推翻既有政策無法讓人認同,徐耀昌則無奈說並不意外。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指出,中央既說授權地方政府可審定教育人員退休金,但發現問題後,又說非地方自治事項,說法自相矛盾、法理荒謬。
金門縣長陳福海對此遺憾,表示已和花蓮縣政府聯繫共商後續對策,連江縣長劉增應更說將參考其他縣市作法,再決定後續處置。
大法官會議指出,6縣市政府認為該條例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且因涉及地方自治事項,無須由上級機關「層轉」即得聲請釋憲;為避免已退休公教人員憲法上權利遭受不可或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並聲請釋憲結果出爐前,暫時不執行公教年改。
非地方自治事項 須中央層轉大法官
會議審理認為,公立學校退休人員退休金給付事項是教育制度之一環,依憲法規定應由中央立法並執行或交由地方執行,不是專屬地方自治的事項,公教年改是中央制定的法律,中央主管機關有行政解釋權限及義務。
大法官會議認定,公教年改問題縣市政府仍受中央主管機關所表示的見解拘束,也因此地方政府釋憲聲請須由上級主管機關「層轉」,但就大法官會議決議意旨,如果中央機關願意幫縣市政府「轉」釋憲案,就符合大審法規定。
除本件聲請案外,168名退休公教人員針對公教年改相關條例提出4件釋憲聲請案,上月遭決議不受理,而立法委員林為洲、高金素梅等38人聲請分成公務員、教職員2件聲請案及2萬名公教人員聲請案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