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江碩涵/台北報導
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昨天表示,目前北市有999件都更新劃定單元進行中,就算市府傾全力投入、4年內審核通過所有案件,也無助於未來20年城市再生,林欽榮強調,先前遭大法官認訂違憲的都市更新條例,應該以「都市再生條例」取代,才能促成台北市再生。
林欽榮昨天應邀出席仲量聯行2015年不動產高峰會,他表示,都更條例是政府當初為了鼓勵開發,一味給容積的不負責任作法,大法官已解釋違憲,既然違憲就應該直接落日。
林欽榮主張,都市更新條例落日後,應該以都市再生條例取代,二者最大的不同是,後者由政府強制推動,要做大範圍的都市再生,不再拘泥於小範圍、小區塊的更新,小型都更給民間做,政府的眼界要更遠,以北市府來說,應協助民間都更簡便化、推公辦都更才是重心。
除都更外,北市也面臨公共住宅不足的問題。林欽榮表示,未來4年北市府將提供至少2萬戶公共住宅,已計畫投入1300多億元經費,由市府找地,地點離捷運站近,並以市價7至85折出租。
經濟日報/記者郭及天/台北報導
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於仲量聯行「不動產高峰論壇」中發表對台北市都市計畫藍圖,他表示,都市更新條例應該判死刑,以八年的時間讓它日落,並以都市再生條例日出取代,此外近年地主、建商所詬病的都市設計審議效率不彰,4月起已全面通令審議時間不得超過二個月,預計建商對於原本可能長達半年、甚至一年的都審流程加速。
對於目前正待立院修法審議的都市更新條例,林欽榮表示,據台北市府統計,民辦都更平均每案完成須耗時7.8年,目前更有高達999件民辦劃定更新的申請案還在排隊,未來台北市方針是「小型都更給民間做,大型都更用公辦」。
都市更新條例為中央法令,他建議立委,要讓都更條例用八年的時間日落,這是政府當初為鼓勵開發、一味撒容積的不負責任作法,讓大家都痛苦,應以公部門主導的「都市再生條例」取代,否則就算市府不做別的事,傾全力投入在四年內審核通過所有案件,也無助於未來20年的城市再生。
對於未來的住宅政策,林欽榮指出,讓台北首都圈的孩子回到台北住,即使買不起,也要住得好,未來四年市府預計最少提供2萬戶公共住宅,計畫投入1,300億元經費,提供近捷運、市價七至八折的住宅給年輕人。今年7月開始,台北市公共住宅政策將會百花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