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曾健祐/台中報導
台中郭姓女子控訴到星巴可中清門市買芝麻抹茶那堤,回家喝舌頭被刺到、還咀嚼異常黏沾物,吐出驚覺是蒼蠅、蛆,導致她反覆嘔吐診斷出腸胃炎,對星巴克求償60萬元;法院認為,腸胃炎原因多,難推論是該飲料造成,判郭女敗訴,可上訴。
郭女控訴,她今年8月20日下午4點多到星巴克中清門市買冰芝麻抹茶那堤,回家將飲料杯中剩餘的抹茶粉沈澱結塊與燕麥奶攪拌引用,發現口腔吸入塊狀物,咀嚼後舌頭尖端遭不明物刺到,並伴隨異常黏沾口感,她立即將口中塊狀物吐出。
郭女說,她驚覺該塊狀物是蒼蠅、蛆,當晚9點到11點就反覆嘔吐5次,身體也暈眩無力送醫診斷出急性腸胃炎。她認為星巴克未盡場所環境整潔義務害她誤食蒼蠅、蛆,侵害其身體健康,連同15萬元精神撫慰金、45萬元懲罰性違約金,一共向星巴克求償60萬元。
經營星巴克的悠旅生活事業公司抗辯稱,郭女未證明飲料有蒼蠅、蛆,也不能證明她因喝了改飲品導致急性腸胃炎,無從認定公司提供服務有安全或衛生上危險,主張駁回。
台中地院傳訊郭女的友人到庭,友人表示郭女喝完飲料當晚8點多反應不適,他隔天看到照片飲料中的蒼蠅,飲料還在冰箱中。法院認為,友人未親眼看到飲料中有蒼蠅,另郭女就診「主訴喝到有蟲飲料嘔吐」,也是醫師依郭陳述的記載,非醫師判斷原因。
法院也說,急性腸胃炎原因多端,難就此推論郭女是喝星巴克後就罹患腸胃炎,至於台中食安處8月27日赴星巴克門市清查,雖發現有蒼蠅等病媒出沒,認定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但食安處並未查出製作飲品有和衛生問題,難認有因果關係,認定郭求償無據,判處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