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廖炳棋/台北報導
一名公立大學女學生,在網路社群爆料,指控今年6月在台北市廈門街租屋,房東熱情帶她購買生活用品,卻在路上對她有不當的肢體接觸,女大生認為被性騷,向警方報案。
廈門街派出所6月30日接獲女大生報案,聲稱剛搬家,遭到房東觸肩、摸背、臀,感覺不舒服,認為遭到房東性騷擾,女大生與室友反映,室友表示也有類似遭遇,因此到派出所尋求協助,女大生僅租一周,就趕緊搬家 。

有鑑於近日「me too」案件頻傳,中正二警方不敢大意,隨即了解案情,保全相關證據並協助被害人提出性騷擾申訴及告訴,7月1日請房東到案說明,全案行為人涉嫌性騷擾防治法申訴部分,函送主管機關續處;摸臀行為涉嫌性騷擾告訴,函請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當時房東以帶女大生購買生活用品為由,和女大生走在重慶南路上,影片中房東的手有觸摸女大生的背部,不過對於女大生指控,房東否認所有指控,也不承認有性騷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