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劉柏均、趙容萱/台中報導
台中市上月剛發生北屯建築工地火警,黑色濃煙如「蕈狀雲」,嚇壞附近民眾。議員批評,台中市建案多,市府未制定火災防範巡查表,過去3年每年平均發生12件建案火警,要求檢討改善。台中市都發局表示,6月已制定巡查表,8月起會同第三方單位,依工程進度稽查工地消防設備,從開工到完工至少3次以上,確保安全。
建商表示,建築工地火警恐會影響結構,鋼骨結構在攝氏1500度會融化,施工中的建案火災後,得經過火害結構鑑定,經勘驗後不影響結構安全,拿到簽證報告才能復工;若結構受損,則得提出補強計畫;消費者買預售屋後,工地若失火,可要求建商出具相關鑑定報告。
台中市北屯區新建案多,上月在敦富六街的高樓建案,工地內保麗龍起火燃燒,濃濃黑煙直衝天際,都發局依違反建築法開罰1.8萬元。今年3月太原路3段另處高樓建案14樓板模起火,因燒到建築樓板被勒令停工,開罰1.8萬元,經第三方鑑定後,5月底才復工。
台中市審計報告指出,建築工地火警從2020年15件、2021年11件、2022年11件,逐年件未降低,市府也未制定工地火災專案稽查規範,應落實改善工地消防安全。
議員江肇國說,施工中的建案無充足防設施,堆放易燃的建材等物質,工地動線也不利救災,若發生火警搶救難度高,對於消防員也有風險;市府應要求施工單位,落實工地消防安全設施,並建立稽查機制防範。
都發局表示,今年6月已完成中市領有建築執照施工中建築物火災防範巡查表,明定相關檢查規範;8月起委託第三方,在工地指定勘驗階段,增加消防設施、工地危險物擺放位置稽查。
都發局解釋,指定勘驗依照工程進度進行,地上5層、地下1層建築物至少勘驗3次,地上20層、地下3層建案則需勘驗5次以上;必要時,得依建築法隨時派員勘查,提高工地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