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
無論是開車或是騎乘機車,身為用路人應該都知道斑馬線行人路權優先、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的規定。近日,就有網友發文表示「為何日本、美國的車都會主動禮讓行人,而台灣卻不會呢?」貼文引發熱議。
原PO於21日在PTT的 Gossiping板說明,第一次去日本路上看到車,下意識站路邊讓車先過,結果對方車也停下來,用手勢請原PO趕快過馬路;後來到美國加州玩,雖然車沒有日本讓得那麼誇張,但是車到斑馬線或者路口,基本上還是會減速等真的沒人再加速通過。
多數網友說,因「罰則太輕」的問題,導致台灣人較少禮讓行人。圖/聯合報系
![](https://p1-news.hfcdn.com/p1-news/MjU4NjE4MW5ld3M,/4d75f1a3aec70429_1280x960.jpg)
對此,原PO則強調,回台灣後發現很多開車的人都沒在讓行人的,就算綠燈行人過馬路,旁邊的車油門也不放開。他更比喻「就像是隨時抓著行人通過的那瞬間零秒加速衝刺,真的好奇台灣為何不能像日美那樣禮讓」。
而多數網友則回覆表示,「明白的說,就是會有駕駛人這樣想:『要等每個行人都優先過?那我什麼時候才能過?』這種思維」、「國外的罰則很重啊」、「台灣這塊是有在執法嗎?」、「去看看歐美國家不禮讓行人會怎樣,台灣根本罰個幾千元而已,完全不怕」、「台灣真的只有台北因為人、車太多勉強有在讓,別的地方真的恐怖」、「台灣罰則太輕尤其是行人通過這塊」、「罰太輕不怕啊,台灣人不就這麼矯情」。
根據多數網友留言回應,主要是認為因「罰則太輕」的問題,導致台灣人較少禮讓行人。對此,更有網友回覆分析,因日本交通相關法條上規定,若未禮讓行人,除有基本的罰金,還會遭計點,累積點數到達一定數目後,就需駕照吊銷,嚴重者還會坐牢及鉅額賠償;更有網友留言表示,美國北卡羅來納州沒讓行人的話,就是250美元(約7500元新台幣)。但在台灣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3 條規定,不禮讓行人最高僅罰新台幣3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