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楊湛華/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今日舉行防疫會議,市長鄭文燦指出,受疫情影響許多工程必須展延或停工,因此將延續去年政策,開放建照有效期限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以前的建照,將自動延長3年有效期。
鄭文燦表示,桃園去年率全國之先於4月9日公告,2020年4月9日到2020年12月31日建照有效期限自動延長2年,今年因為疫情仍在,將公告今年12月31日以前到期的有效建照,自動延長3年,由建築管理工程處另行公告。
桃市府將公告今年12月31日前到期之建照,自動延長3年。圖/市府提供

鄭文燦表示,公共工程若因疫情須展延或停工,將按照契約規定來進行調整,讓停工或展延能夠有一定的處理模式。
工務局指出,考量近期疫情警戒及防疫政策影響,招標中工程可適時延長等標期,履約中公共工程因防疫影響要進行,可依契約約定及廠商之申請核實延長,廠商若因疫情發生需停工,可依契約核實給付廠商所需增加之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