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林良齊/台北報導
配合整體防疫政策,勞動部職安署規定,職災者若已依傳染病防治法通報而需隔離住院治療或處置,就不追究雇主的通報責任,因此,部分雇主為節省支出,職災都未通報,官員坦言,存有重大職災黑數,人數可能達上千人。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表示,今年3月前因為仍有疫調,因此若在職場染疫較容易認定為職業災害,但若在今年4月後則因不執行疫調,且環境因素與職場因素交雜,因此較難認定為職業災害,可能會有黑數。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祕書徐維琪說,目前有部分的醫護人員要申請職業災害認定時,遭主管要求提出「未與他人群聚」、「未聚餐」等證明後,才能認定是職業災害,因此可能仍有部分職災人數未被發現。
工傷協會祕書長利梅菊說,由於受僱勞工要申請職業災害認定,多數仍透過事業單位申請,一旦申請職業傷病後,又可能因為實績費率等原因導致職業災害保險費率調高,且沒有疫調也難以認定勞工在何處、何時確診,或是部分勞工認為舉證困難而未申請,因此職業傷病勢必比檯面上的更多。
黃怡翎表示,目前較常遇到的問題集中在染疫後的復工或長新冠後的協助,我國已有超過350萬人確診,建議勞動部應與衛福部合作,並啟動確診新冠肺炎後對工作能力影響研究,才能通案協助長新冠勞工;利梅菊也建議,政府應做好新冠肺炎後續追蹤,以瞭解對工作能力影響,未來如有勞工要認定為失能也能有所依據。
據統計,2020年新冠肺炎至今年3月,地方政府仍進行疫調時,我國共有2萬6540人確診新冠肺炎,其中不乏有數起職場群聚,如醫院、製造業、銀行等等群聚事件,職安署與指揮中心及勞保局勾稽,初步認為約有千人屬職業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