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珮儀、徐子晴/台北報導
國內計程車業抗議Uber違法經營計程車運輸業,經濟部投審會昨天表示,由於Uber公司當時以「資訊服務業」申請進入台灣,與其實際經營內容不符,將要求Uber限期撤資。
投審會官員表示,最快下周行文台灣Uber要求撤資,但仍有轉圜餘地,會在實際執行前給出一段期限,盼其依法改善。另一方面,Uber未來若收到撤資處分書,可提行政訴願與行政訴訟救濟。
Uber亞太區發言人李文駿昨天表示,投審會的決議結果令人氣餒並無法認同,且投審會近期未和Uber有任何互動或討論,並未遵循正當法律途徑,已違反程序正義,Uber必定針對此案提起行政訴願。
李文駿說,把Uber趕出台灣,不僅無法促進台灣的科技與新創產業進步和發展,更是片面維護既得利益者的表現。
交通部認定Uber為「計程車運輸業」,七月十一日計程車司機集結上百台小黃包圍立法院、抗議Uber非法經營,投審會同意一個月內要求Uber撤資;按此推算,最快八月上旬就會向Uber祭出撤資令。
Uber未經許可經營汽車運輸業,投審會將依據外國人投資條例第七條規定,撤銷其投資許可。由於該處分屬重大案件,須上簽經濟部長,還有一段流程要走。
根據經濟部商業司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Uber於二○一三年七月核准在台設立「台灣宇博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為資訊服務業,資本額新台幣一百萬元。投審會資料顯示,其母公司設在荷蘭,屬於僑外資身分。
投審會官員透露,Uber並不是非撤資不可,只要其遵循交通部對汽車運輸業的規定、尋求合法經營,沒有不能做的道理,接下來就看Uber是否願意依法改善。
據了解,過去交通部曾與Uber進行溝通,Uber當時亦表達正規營業的期待;但迄今這麼長一段時間卻無動作,因此交通部最終認定其非法經營,至今已稽查七百卅九件。
在馬政府時代,前閣揆張善政與政務委員蔡玉玲皆曾與Uber溝通過,並劃定「依法在台繳稅、來台設子公司、確保消費者權益」三紅線,盼其能繼續在台營業,但Uber並未有善意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