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黃羿馨/新竹報導
新竹彭男與范男簽訂5年租約,將自宅出租作為老人聚會所,但范男自租約第2個月起就以有糾紛為由拒繳房租。彭男一氣之下,竟在范男營業期間強行切斷水源,導致范男無水可用。新竹地院認定彭男構成強制罪,判刑2月。
判決書指出,房東彭男約定出租自宅由范男承租使用,租期自2023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8日止,每月租金6萬元,水源由彭男另處住宅免費供應。范男自2023年4月起未繳租,彭男於5月13日下午1時30分許,不顧范男正在屋內營業且使用水源,仍將房屋水源切斷,范男氣得報警,檢方依妨害自由罪嫌起訴彭男。

彭男辯稱,當日僅是維修自宅水管,非故意斷水。但法官調查發現,彭男早先在偵訊中坦承因對方未付租金而切斷水源,LINE對話亦可見其多次強調水源「本來就是房東的」,並認為范男「免費使用已經占便宜」。此外,證人亦證實雙方在簽約時,已明確同意由彭男免費提供水源。
法官認為,范男在房內設有衛浴,正常使用水源為承租契約一部分,彭男未經合法終止租約、未循訴訟程序,即以斷水手段迫使搬遷,最終依強制罪判刑彭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原文出處 【房客耍賴不繳房租 新竹房東斷水逼搬遷反挨告判刑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