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家銘/苗栗報導
苗栗縣福祿壽殯葬園區B.O.O.案有條件通過環評審查,縣府表示,環評審查均依環境影響評估法及有關規定辦理,其審查程序皆符合「依法行政」原則。
對於環評的結果,民進黨立委吳宜臻、田秋堇公開質疑,認為開發案將讓保育動物石虎面臨滅絕的危機,要求苗栗縣府重啟環評。環保局則回應,生態調查及環評審查期間,環說書都有函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及縣府農業處協助審查,期間未接獲任何單位或人員提出石虎或有關石虎之相關資料,並且園區面積24公頃,開發面積僅4成多,保留大片自然棲息地,依程序不可能叫停。
環保局表示,環境影響評估是一種科學的專業審查,主要基於審查當時科學上所能釐清及確認的事實。如果開發行為進行中及完成後使用時,主管機關發現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時,即可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8條規定,得命開發單位定期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主管機關發現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時,應命開發單位限期提出因應對策,於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切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