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楊正海、邱書昱、郭韋綺、鄭朝陽/綜合報導
電動車若電池爆炸、失火,搶救相對困難,諸多防災問題待解,南韓已因應修法;台北市電動汽車及充電樁數量全國最多,北市府建議中央盡快修法,除要定期檢驗充電樁、電池,甚至要強化社區充電樁設置區的避難設施。
今年8月1日,南韓仁川市某大廈地下停車場,有電動車突然冒出白色濃煙約20秒後起火,且疑似消防安全設備未作動,造成百餘輛汽車被燒毀。
北市消防局指出,事發後,南韓修法方向是電動車業者應強制揭露電池製造商名稱和來源,建議地下停車場只允許電量九成以下的電動車進入,公有停車場限制電量八成以下,避免過充造成自燃風險。
地方建管官員說,中央前兩年就喊修法,但至今都看不到條文內容,修法草案還躺在行政院,以致地方無所適從,不少社區住戶也如驚弓之鳥,自然持反對意見。
內政部國土署表示,去年七月已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送進行政院,內容包括充電樁設置前須辦理用電安全評估、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並降低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連署門檻等,協助社區溝通討論、凝聚社區共識;至於詳細條文等行政院確認後再公布。
國土署表示,不能完全複製南韓的修法方向,執法都有困難,隨便立法不負責任,只會徒增社區紛擾。
由於對電動車和充電樁安全存有疑慮,包含高雄市立聯醫在內的幾家醫院,明令禁止電動車停在地下停車場。聯醫表示,萬一失火,恐因煙囪效應向上竄燒,因此宣布11月1日起,電動車只能停放地面停車場。
北市消防局指出,瑞典2022年的火災統計數據顯示,每十萬輛燃油車起火比率比電動車高了近20倍,電動車火災的頻率雖較低,但鋰電池有熱失控特性,瞬間產生爆炸、高熱和大量濃煙,危害風險較大,更難搶救。
北市建管處、消防局建議,中央應強化社區充電樁設置區域的防火區畫及避難設施,公安申報也應加入充電樁及配電箱等項目,並對充電樁有定期檢驗機制。交通局則建議中央評估將滅火毯列為電動車標準配備,電動車商應公布電動車事故、危害資訊和瑕疵統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