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102年房屋稅5月開徵,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今年的房屋稅繳款書已於4月下旬寄出,指提供有7種的繳稅方式,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可到便利商店、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稅外(郵局不代收),還可使用約定帳戶轉帳繳納稅款,及利用郵局或金融機構之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納稅款,也可使用網際網路〔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信用卡〕、電話語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信用卡〕轉帳繳稅。
稅捐稽徵處今年房屋稅5月開徵,指提供有7種的繳稅方式。(記者黃村杉攝)
稅捐處指出,民眾於繳納期間,可持金額2萬元以下之稅單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超商繳納,惟納稅人須自行保留已加蓋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及交易明細表,稅捐機關不會另行寄送繳納證明。另如利用信用卡繳稅,需依發卡銀行規定自行負擔手續費,如採用其他繳稅方式,則無須負擔手續費。
稅捐處表示,每筆稅額達2萬元以上者,除以信用卡繳稅外,亦可利用自動櫃員機繳稅,其轉帳金額不受3萬元限制,但每筆稅額不得超過200萬元。並提醒納稅人,102年房屋稅繳納截止日開放至6月2日24時,6月3日以後繳納,則只能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並加徵1%滯納金。如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5%滯納金外,還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轄屬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呼籲民眾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