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宏睿/台中報導
台中市許姓男子等3人是中友生活家社區的主委、管委與住戶,社區地下一樓、二樓與二樓屬中友百貨所有,在2017年間,出租給世界健身公司,業者進駐後,因一樓廣場停車、逃生通道遭鎖等狀況起糾紛,許等人在前年間在大樓外拉起「黑心中百萵苣」等白布條抗議,中友百貨求償200萬元、登報道歉,一審認許文字非憑空杜撰,判中友敗訴。
中友生活家是位於台中市南屯區的社區大樓,許姓、蕭姓、劉姓男子分別為該社區的主委、管委與住戶,而中友百貨則是社區地下一樓、二樓與二樓商業空間的區權人,中友在2017年間,將該商業空間,租給世界健身公司(World Gym),不過後來該社會第24、25屆管委會,認為該社區一樓西班牙廣場屬於「法定空地」,只能綠化,不能作為機車停車位,業者卻供作機車停車位使用。
另外,世界健身公司入駐該社區營業單位後,將商店街與其他營業用單位的通道關閉,以鍊條鎖上,有礙社區住戶逃生動線等情,與社區迭起爭執。
許等3人在前年10月16日,在社區外牆懸掛「惡質財團霸佔公設」、「分店一直開違法一直幹」、「市府認證非法使用」、「當違法已成事實抵制就是住戶的義務」、「黑心中百萵苣,住戶抗拒起義」等白布條,中友百貨認定妨害名譽,分別提出刑、民事告訴,刑事部分,一審判許等3人構成妨害名譽,分判拘役30日至35日,可易科,上訴二審後,改判許等人無罪。
民事部分,中友百貨求償200萬元,要求許等人登報道歉,並在社區重要出入口,刊登道歉啟事。
許等人否認犯行,辯稱刑事部分,二審已獲判無罪,而且布條的內容,基於事實與資料,屬於為社區公共利益的以善意發表的適當言論,不構成誹謗。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有關白布條指控,一樓法定空地作為機車停放使用,以及業者使用商業空間,將公共通道以鍊條纏上等狀況,都有市府紀錄可稽,業者也坦認,因為曾有區權人闖入健身中心,導致地栓毀損,才會上鍊條等語。
法官審酌,雖然白布條內容「黑心」、「一直違法一直幹」等文字,讓人感覺負面、不堪,但不是無中生有,虛偽捏造,因此不具違法性,也非屬侵害他人名譽權,認定許等人不用負賠償責任,駁回中友百貨訴請,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