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儷方/台北報導
趕在最後一天,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2期獲配業者,11日全數送件辦理簽約,經濟部能源署長游振偉表示,收到文件後,後續展開相關文件審查,將儘速完成審查及行政契約的簽署作業、啟動風場建設工作,區塊開發第2期完工併網年度分別為2028與2029年,屆時將可增加2.7GW裝置量,每年提供超過100億度綠色電力。
經濟部上周與WTO就離岸風電國產化措施要求達成和解,經濟部承諾,在確保離岸風電計畫可如期併網供電的目標下,協助開發商因應其在執行產業關聯性計畫(IRP)面臨的困難,並在申請變更3-2期計畫IRP方面適當展現彈性,歐方則暫停WTO爭端解決程序。經濟部認為,此項不確定因素消除,堅定3-2期獲配廠商簽約意願。
3-2期5家風場包括:德帥風場240MW、海鼎一360MW,均為2028年併網;渢妙二、海廣、又德,裝置容量分別為600MW、800MW、700MW,均為2029年併網。
收件並非已經完成簽約,能源署收件後還要進行文件審查,包括提供的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國外資料的驗證,以及履約保證金是否繳交,游振偉說,依照過去經驗,審查大約需要2至3周時間,完成行政契約簽署後,才會正式確立權利義務關係,業者還要取得相關的許可後,才能著手興建,其中最重要的是融資要到位。
游振偉表示,5家風場分配時間為2028年及2029年,分配容量共計2.7GW,以海GW可達40億度規模計算,工程順利完成後可供超過100億度的綠電,「這對我們在2030年要提供給國內產業充足綠電的承諾,是一個相當重要的計畫」。
3-2期離岸風電包括國內外廠商,能源署認為,離岸風電經過幾個階段推動下來,國內其實已經建立了一些本土能量,開發商如果在國產化方面遇到困難,經濟部都會盡力協助,最大原則是「如期併網」。
3-2期獲配裝置容量最大的是海廣風電,其開發商風睿能源集團董事長林雍堯表示,風睿能源作為國內指標性離岸風電開發商,對於半導體等出口產業採用綠電的強烈渴望感同身受,充分理解並支持再生能源政策必須於2030年如期達標的重要性。「我們將持續遵循相關政府規範,尋求與各方協力合作克服挑戰,為長遠的永續未來貢獻心力。」
至於3-3期是否如期明年公告?游振偉說,由於已經承諾不會把國產化當作強制性的要求,因此遴選機制需要重新檢討設計,未來將著重在財務能力及技術能力,還有地方連結,如何安排需要重新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