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黑中亮/台北報導
台北市消保官昨天與大安工研公司協商退費賠償方案,針對衛福部要求疑似摻入過期原料製造販售的下架商品,大安工研同意賠償;其中委託大醇食品代工且消費者可直接購買的烏醋300ml及烏醋600ml,須以退回原價2倍金額作為懲罰性違約賠償,其餘由下架商品則以原價退費。
北市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昨天大安工研同意提出新的賠償方案,其中委託大醇食品代工且消費者可直接購買的烏醋300ml及烏醋600ml,退回原價2倍金額作為賠償;其餘由大安工研自行製造或由大醇食品代工而未直接銷售給消費者的商品,以原價退貨。
11月30日前可退
法務局解釋,就直接面對消費者的商品,一般都會施以懲罰性的退費。例如胖達人案,當時即要求給予商品金額的1.25倍現金退費,若消費者願意接受抵用券則可退到1.5 倍;退費最高的要屬味全公司,因旗下油品、食品相繼出包,消保官要求提出商品價金的3倍外,再加給每件500元現金賠償,是史上最高的退費方案。
消保官並指出,購買大安工研商品的民眾,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可辦理退貨處理,換貨人請憑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21日間生產製造的產品、空瓶,或出示發票(不憑產品),攜帶身分證可前往各個退換貨地點辦理,相關退費賠償說明可上大安工研食品官網查詢,或電服務專線:0800-065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