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劉明岩/綜合報導
為減少民怨,從今年6月30日起,有8項交通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彰化縣實施到10月底共4個月,民眾檢舉案件共2萬7194件,較去年同期減少5531件,減幅17%,顯然已發生減量效果,不過,依數據顯示,溪湖鎮員鹿路等3路段是檢舉達人最常出沒,需要注意。
近年來,民眾檢舉案件大幅增加,彰化縣警局統計,2021年受理約8萬件檢舉案件、舉發5萬4千多件,2022年受理8萬6千多件、舉發6萬5千多件,去年受理14萬3528件、舉發8萬0345件。
由於檢舉案件飆升,不僅造成民怨,也增加警方的工作負擔,交通部因此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從今年6月30日起,不開放民眾檢舉的8項交通違規項目,包括「騎機車手持手機使用」、「手持、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併排臨時停車」及一些公共設施、場所等違規停車等。
縣警局統計,到10月31日止共四個月,彰化縣民眾檢舉舉發案件2萬7194件較去年同期3萬2725件,減少5531件,減少17%,已達到減量效果,也改變民眾檢舉的熱點及樣態。
縣警局交通隊統計,在這四個月期間,全縣前3大民眾檢舉路段,依次是溪湖鎮員鹿路810件、員林市中山路747件、大村鄉中山路516件;整體違規樣態前3名,依次未打方向燈1萬6895件、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1萬73件、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指示8918件。
警方提醒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並遵守交通號誌、標線指示,除了確保安全外,也可避免被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