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承穎、蘇木春、陳金松/連線報導
台北市陳姓女模命案,嫌犯程姓男子與梁姓女友昨天凌晨遭士林地院裁定收押禁見。據了解,程堅稱梁女知情,且是策劃者,將動機、犯案過程、現場情況交代的非常完整,檢警也查扣疑案發前程與梁女出沒大樓的監視器畫面;不過梁女卻稱畫面中的女子「不是我」,有人證可證明清白。檢察官為求慎重,已指揮警方追查有無「神秘第三人」。
陳姓女模命案,程姓通緝犯已坦承犯行,他緊咬梁女「全程在場且是主導者」,但梁女一路否認到底,前晚檢方偵訊時更提出「新事證」,表示有人可證明案發當天她不在場,「監視器畫面是別的女子!」並提供證人身分和聯繫方式。
梁女供稱,她與陳姓女模是多年好友,根本不可能害陳,本來程男是約自己外拍,因父親過世沒有空檔,才轉給陳女;她不知程男將陳殺害,更不知程送她的手表是死者所有,事後也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程到台中遊玩。
程男則說,梁女與陳有嫌隙,見陳女剛換高價新手機,為仇、為財主導策劃整件事;他說犯案時梁女都在一旁,陳女大叫時還持手電筒敲打陳的頭部,會用陳女皮包肩帶再勒頸,也是梁女說為確保陳女已經死亡。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案發當天中午程男疑與梁女出現在大樓對面超商,梁女手機定位也在附近,半小時後,兩人身影就出現在命案大樓內;但梁堅稱畫面中女子不是她,且有證人可證明不在場,手機則已遺失好幾天。
由於畫面中的女子雖神似梁女,但戴口罩無法確認,加上檢警未找到梁女手機,也沒有查扣到與監視畫面女子穿著相同的衣服,雖質疑梁女說詞,卻也尚無她犯案直接證據。
不過梁女父喪經查已事隔月餘,檢警認為梁女如真忙處理喪事,怎麼有時間與男友南下台中遊玩,反而推掉時程短的外拍機會,供詞有違常理。
檢方指出,目前監視器畫面、通聯紀錄加上程的證詞,都直指梁女在場且是共犯,近日仍會約詢梁女提供的人證,並佐以通聯、監視器畫面等證據,釐清梁女供詞真偽與涉案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