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朱冠諭/綜合報導
SRF廠商進駐桃科爭議延燒,桃園市政府今年8月二度撤銷入園同意函,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15日證實,其中一間廠商台灣立方向市府提出國賠180億元,不過目前尚未進入審議階段。市長張善政稍早受訪則直指,廠商提出國賠的理由非常空虛、根本沒有依據,市府會找律師將它駁回,在法院保護市民的權益。
至於有議員認為,該案是中央黑箱作業方可進入桃科,若台灣立方申請國賠成功,應由中央買單。張善政坦言,國賠如果成立,要由誰出錢是一個問題,不過基本上他不覺得這項國賠會成立,「我已經講很多次,當初程序不正義,這看法現在已是社會共識。」

市府表示,台灣立方請求國家賠償的理由,是因該公司向經濟部提出訴願後獲得支持,但市府未完全遵守訴願決定;該公司也指控市府多項行為違法,包括不當廢止入園許可、怠於撤銷廢止汙染物排放權許可證處分等而造成公司損失。
法務局表示,針對市府2度撤銷入園許可,台灣立方、可寧衛2家廠商都向經濟部等單位提出訴願,程序正在進行中;台灣立方向市府提出國賠部分,因訴願尚未有結果,市府認為既然損害未成立,國賠理由也不成立,後續會依國家賠償法,在30天內寄出理由書給廠商,廠商可等待訴願結果,或改向法院提出民事國賠官司。
據了解,若廠商向法院提出民事國賠官司,國賠金額仍為180億元,廠商也需負擔1%、約1.8億元裁判費。
經發局強調,市府再度撤銷3家SRF廠入園許可,是因經濟部收回廠商推薦函,客觀事實明確,撤銷之舉於法有據;市府公務員也未怠於執行職務,與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等規定構成要件不符,市府近日會發出拒絕賠償理由書,並持續追蹤該公司的法律行動、審慎因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