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徐沛琪/綜合報導
前幾年選物販賣機店如雨後春筍般在各地插旗,卻因新冠疫情攪局人潮驟減,近來又有復燃的趨勢。王先生在朋友家的空置店面,設立具娛樂性質選物販賣機店,裡頭擺放各種零食、餅乾、玩偶或3C產品,吸引大朋友小朋友注意;某天王先卻收到裁罰通知,對此,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回應了。
裁罰通知指出,王先生未於開業前辦理代徵娛樂稅手續,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選物販賣機要不要課徵娛樂稅,視其功能而定,若僅從事商品販售行為,如販賣零食及扭蛋等,非屬娛樂稅課徵範圍;若是具有娛樂性質的選物販賣機,如施以技術夾取商品,因使用過程具娛樂性,應依規定課徵娛樂稅。

稅務局提醒,經營具娛樂性質選物販賣機,應於開業前至營業場所所轄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娛樂稅手續,否則一經查獲將被處以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補徵漏稅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