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嘉雯/桃園報導
桃園吳姓男子繼承一棟公寓二、三樓,但因吳父生前積欠債務,房子遭到法拍,但男子不甘心,竟在民國九十九年六月,把三樓浴室水龍頭打開,水漫流到二樓後造成一樓天花板淹水,男子遭到桃園地檢署以毀損罪起訴。
桃園吳姓男子因父親勝前積欠債務,房屋遭拍賣,男子心有不甘,放水淹房子。(圖/好房資料中心)

地檢署調查,吳父生前積欠新光人壽保險公司債務,新光人壽就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法拍吳父名下、由吳俊達繼承的桃園市三民路上公寓二、三樓,九十九年四月間,李姓民眾透過法拍,取得這兩樓的所有權,法院也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
接到通知的吳俊達相當不滿,六月某日,他用水管接三樓浴室水龍頭,讓水流到地板上,還以毛巾圍起排水孔,讓水慢慢在屋內蓄積滿溢,並順著樓梯間溢流到二樓,二樓地板吸滿了水,滲透到一樓余姓屋主家的天花板,導致天花板嚴重漏水,余家因此對他提出告訴。
吳男否認犯行,他辯稱余家天花板漏水嚴重,不可能是他短時間內就可以造成的,不過檢方調查,當時吳俊達還住在三樓,不可能不知道屋內淹水,且當月水費暴增;而毛巾圍住排水孔的行為,主觀上認定,就是有毀損故意,因此以毀損罪嫌起訴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