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房子買不起,用租的;車子買不起,出遊用租的;名牌包買不起,也用租的。以「出租」分享高價值物品的商機正夯,媒體報導,全球租借生意的產值高達台幣7500億元,最好的例子就是Ubike,眾人共享物品,花小錢卻擁有共同的使用價值,相當划算。
「以租代買」的經濟模式,從住屋慢慢延伸到一半物品,為資產創造更大的價值。(好房資料中心)
TVBS報導,一名日租屋業者手上擁有4間房子,一間自己住,其他三間通通拿來短租,每個月多了十萬元收入,比起長租的投報率,大概多了125%,價格也更為彈性。背包客黃小姐也分享,一年兩到三次出國旅遊,買個大型行李箱超佔空間,用租的不僅不用負擔磨損費,想借再借的方式也不會擺在家裡礙眼。
什麼都出租,什麼都不奇怪。(截取自TVBS新聞)
提出「共享理論」的學者舉例,人的一生能用多久的電鑽?平均是12分鐘。為了這12分鐘去買電鑽不是很沒有經濟效益嗎?不如將持有改成出租,房屋、車子、書籍、甚至嬰兒用品,這種租借經濟在物價水平攀高的時代,一方將閒置資產轉為外快,另一方則免於花一大筆錢去買用不了多久的物品,雙方互惠,市場接受度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