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2421

扯!飼主賣房不續養11犬隻 沒結紮、寵登罰8.3萬

#地方 #透天厝 #米克斯 #動保處 #寵物 #狂犬病 #動物保護法 #棄養
聯合報記者江婉儀/新北報導
 
位在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3段某透天厝民宅,有民眾飼養11隻米克斯,動保處經查後發現,藍姓飼主疑似因為住所要出售,無法繼續飼養犬隻,送交中和動物之家收容時,發現未完成不擬續養犬隻前置作業、且未進行犬隻媒合公告申請、未辦理寵物登記、近1年內也未有狂犬病注射紀錄及皆未完成絕育等,明顯未善盡飼主責任,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動保處依法開罰8萬3000元。
 
動保處表示,去年12月底接獲通報,藍姓飼主住在土城中央路3段,因欲出售住所無法繼續飼養11犬隻,將該批犬隻以不擬續養方式送交公立動物之家收容,由於皆未完成寵物必備三合一,包含晶片登記、每年狂犬病疫苗注射及絕育,飼主未善盡管理責任,動保處依法開罰,杜絕以不擬續養成了無良飼主變相棄養的合法管道。
 
藍姓飼主疑似因為住所要出售,無法繼續飼養犬隻,發現未完成不擬續養犬隻、寵物登記等多項前置作業。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藍姓飼主疑似因為住所要出售,無法繼續飼養犬隻,發現未完成不擬續養犬隻、寵物登記等多項前置作業。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依據動保法第14條,各縣市主管機關應規劃設置動物收容處所,初衷是為了幫助真正有困難的飼主,但有些人卻把飼養多年的寵物像丟垃圾一樣丟進收容所,致使動保法中的「不擬續養」淪為部分飼主「合法棄養」管道,動保處從源頭加強管理,落實稽查家戶犬隻是否有植入晶片、結紮並打狂犬病疫苗,「拉高不擬續養門檻、杜絕真棄養」問題。
 
動保處長楊淑方指出,新北市「不擬續養犬貓前置作業規定」民眾因故無法繼續飼養的犬貓,透過動保處「毛寶貝幸福轉運站(連結網址https://reurl.cc/v53GA1)」,轉介適合的飼主,待媒合犬貓經刊登轉運站30天後,若未尋得欲飼養之新飼主,則由原飼主可將不擬續養動物帶至動物之家收容照護與後續認養。動保處再次呼籲,隨意棄養動物可依動保法第29條,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動保處表示,市府持續倡導不離不棄「零棄養」飼養觀念,動物如同我們的家人,呼籲飼主一定要善盡飼主責任,切勿隨意棄養。同時,除了提高不擬續養犬隻門檻,解決寵物飼養問題外,更讓飼主有冷靜思考期30天,如真無法飼養也應再為寵物尋找下一位新飼主,提供下一個溫暖的家才是善待動物最佳選擇。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