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郭韋綺/高雄報導
高雄市梓官區赤崁新段海岸一處土地遭非法回填營建廢棄物,經保七總隊會同環境部環管署、高市環保局查獲土地管理人郭姓男子因海岸邊坡遭海浪侵蝕,向承攬拆除工程的楊姓男子索要廢磚塊、廢混凝土塊覆蓋,兩人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於該處傾倒多車次廢棄物,全案依廢棄物清理法起訴兩人。
保七總隊指出,去年8月14日接獲民眾陳情,在梓官區赤崁新段海岸發現楊男駕駛大貨車,正將拆除工程產生的營建混合物傾倒於海岸邊坡,現場回填物包含廢水泥塊、廢磚塊、廢鋼筋及廢石膏板等,經確認共有14車次,並扣留涉案車輛。

調查指出,郭姓管理人發現所管理土地海岸邊坡,因長期受海浪侵蝕而流失,向楊姓男子索取拆除工程產出廢磚塊、廢混凝土塊,希望以此覆蓋邊坡土壤。
楊男未持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仍多次運送廢棄物至該地傾倒;郭男未經主管機關核准,擅自提供土地堆置及回填廢棄物,兩人皆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環保局去年9月13日依違反廢清法第46條規定移送法辦,地檢署調查後,今年5月14日依廢清法第46條第3款、4款提起公訴,環保局依同法開罰金額6千元至3百萬元不等,另依第71條規定要求限期清除,以恢復環境。
環保局表示,該起案件涉及在海岸線敏感區域傾倒營建廢棄物,不僅破壞海岸地形,也可能造成土壤與海洋污染,將持續配合檢警院追查涉案行為,對非法回填絕不寬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