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魏喬怡、戴瑞瑤/台北報導
金管會證期局20日再對街口投信開罰。街口投信在2020年8月以及10~12月期間,辦理「原油正2期貨ETF」配售時,將特定部位賣給街口投信前董事長胡亦嘉等人實際掌控的二家公司,不法獲利逾6,665萬元,因屬累犯,重罰120萬元、並記警告,街口投信近一年內不得募新基金。
據統計,街口投信近三年已因違反投信投顧法、期交法,共被開罰522萬元。
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指出,街口投信在2020年8月3日至20日辦理街口原油正2期貨ETF申購未公平對待所有基金投資人。金管會在同年9月29日已處60萬元罰鍰。街口投信在被罰後,同年10月至12月辦理基金配售作業依然未公平對待所有基金投資人,金管會依期交法,加重處罰街口投信警告及罰鍰新台幣120萬元。
在去年9月的法院起訴書中顯示,胡亦嘉等六人利用二家境外公司TRILL、WINNER,以低價自初級市場購入基金後,再至次級市場高價售出,利用限制市場供給等方式,使基金出現溢價,嚴重破壞市場秩序;二公司共買進該基金18萬4千張(368組),在去年1月11日賣出,不法獲利達6,665萬8,330元。
高晶萍強調,街口投信在2020年10~12月辦理原油正2期貨ETF配售,未對每次辦理配售額度及對象有相關評估原則,多次在有多名參與券商提出申購時,僅配售給二名特定外資法人,配售數量占各日總配售數量的3~8成,且沒有相關理由或依據,被認為沒有公平對待所有基金投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