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裕珍、胡蓬生/綜合報導
國道三號苗栗通霄段這場「天降橫禍」釀一死五傷悲劇,離譜的是,抽換的電纜線橫跨國道全線車道,台電包商卻在毫無防護的情況下就上工,無疑是台中捷運塔吊意外事故的翻版,除了從台電到交通部高公局的風險管理漏洞百出,包商在毫無防護作業下的草率施工文化也是奪命關鍵。
今年五月,台中捷運路軌旁的興富發建設工地,塔式吊車斷裂從高空重擊捷運軌道,造成一死十傷,事後各捷運公司修正緊急事故應變的SOP,以健全相關高空作業、臨路及臨軌施工的安全規範,未料2日再傳國道車禍悲劇,竟又是承包商施工的要命疏失。

施工申請、通報,無論是軌道或國道,用路預警機制缺一不可。依據國道施工規範,只要在國道路權範圍內施工,必須先辦會勘、送施工計畫書,高公局核准才會放行施工,但這起工程未走完流程就放行,無視涉及國道安全的高空作業防護,離譜至極。
即便施工地點在國道路權範圍外,但電纜線橫跨國道車道上空是不爭事實,施工單位便宜行事,連交通維護、車道安全防護及國道CMS面板提醒施工資訊都沒有,隨便、草率的施工文化,成了壓垮工安的最後一根稻草。高公局應儘速審視施工計畫的疏漏,確認施工規範有無模糊空間。
台電外包商近來意外頻傳,今年在基隆、桃園、南投等地都陸續發生挖破天然氣管線、車輛翻覆邊坡、工人遭高壓電擊身亡等事故,加上此次施工的「要命疏失」,負監督之責的台電,難辭其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