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思慧/花蓮報導
花蓮去年發生403地震,康老師為救愛貓返回天王星大樓不幸罹難,花蓮地檢署調查,發現樓梁與柱配筋不足、柱兩端箍筋間距偏大及主筋搭接長度不足等,檢方認為,陳男為營造公司負責人,卻未監督員工與包商是否依規施工,起訴涉犯過失致死罪嫌;另曹姓建築師已移民,發布通緝。
地檢署指出,去年4月3日7時58分9秒,花蓮發生規模7.2地震及陸續的餘震,花蓮市觀測站測得最大地動加速度為458.01gal。因天王星大樓有結構計算、設計及承造等缺失,造成天王星大樓1樓柱子先被破壞,又於當天8時11分許,建築物抗震能力不足向南傾斜倒塌,導致住戶康老師在大樓1樓處遭土石壓砸壓迫胸部,創傷性窒息死亡。
403花蓮大地震,天王星大樓整棟傾斜,花蓮地檢署起訴營建公司負責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地檢署表示,營造公司陳姓負責人、營造公司謝姓經理於1984年間擇定花蓮市北濱段土地,興建地下1層、地上9層建築物,並取名為「天王星大樓」,依當時建築法規定,應由建築師設計、監造,並由依法登記開業營造廠商承造。
由於天王星大樓為5層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依當時規定,須檢附「地質鑽探報告書」及「結構計算書」,因此委由曹姓建築師簽證擔任天王星大樓建案設計人、監造人,並委由陳姓土木技師結構計算,並出具結構計算書,再由曹建築師在結構計算書上簽證。
檢方調查,陳姓土木技師未遵守規定,結構計算書採用靜載重低估34.2%(達1189噸),水平地震橫力也少算28.4%(達127噸),另經比對建築圖說,計算書中計算一樓高度3.6公尺,與建築圖說4.5公尺不符(少算 0.9公尺),直接造成一樓梁、柱配筋不足。而曹姓建築師本應仔細檢查天王星大樓的結構計算是否依規定分析、確實計算載重並能承受地震,但他未充分注意就簽證,讓明顯錯誤的計算書通過。
檢方指出,營造公司陳姓負責人當時未注意,未確實監督所屬員工、工地主任及包商就工程依圖說及規定施工,又疏未注意確實到場勘驗查核施工狀況,致所施工完成天王星大樓於竣工前,發生建築物柱兩端箍筋間距偏大,圖說為10公分,施作成15公分及主筋搭接長度不足約30%,使鋼筋強度僅能發揮70%,有降低結構強度暨耐震能力違誤,而有影響建築結構安全施工錯誤過失。
檢方調查大樓營造公司、建築師、土木技師等4人,其中營造公司謝姓經理、陳姓土木技師2人已死亡不起訴。曹姓建築師事務所在2013年註銷登記,戶籍不在國內,發布通緝中。
檢察官認為,陳姓負責人輕忽、怠慢管理公司建築業務,導致建物有施工上重大瑕疵,造成施工時,原可監督把關建物安全機制遭架空,造成被害人死亡及數以百計住戶無家可歸,且於犯後矢口否認犯行,將責任推諉早已死亡謝姓經理等人,未見悔意,因此涉犯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