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思慧/綜合報導
花蓮縣瑞穗鄉種植約40公頃的鳳梨花,去年底遭寒害受損程度達20%,初估災損金額約275萬元。縣府向農委會爭取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核定每公頃救助額度為9萬元,受災農友即日起至本月16日止,可到鄉公所申請,盼在過年前助農民減少損失。
鳳梨花每公頃平均可產出2萬顆,去年12月寒流造成濕冷天氣,讓部分果實冠芽葉片被凍傷,天氣回暖受到太陽照射下,冠芽出現白化、葉片還有黃斑,由於鳳梨花不漂亮就不能販賣,讓農民擔心血本無歸。
縣府農業處與農政單位前往會勘,發現有21公頃鳳梨花果實冠芽葉片出現變色斑塊,推估災損金額約275萬元,且整體損害程度已達20%,符合現金救助啟動標準,便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提報農委會爭取公告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縣府農業處長陳淑雯表示,農委會在1月6日公告瑞穗鄉鳳梨花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救助額度為每公頃9萬元,即起至1月16日止,農友可到鄉公所申請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所需受災證明,例假日照常受理,受理最後一天如逢假日,則順延至上班日。
陳淑雯表示,農友申請現金救助時,須依規定準備相關文件至土地所在地公所辦理,救助對象應是實際從事農作生產者,申報項目損失率須達20%以上,符合申請資格的農民請儘速前往公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