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朱漢崙/台北報導
房貸戶轉貸避寬限期大限,公股銀行Say No!主掌房貸業務的銀行主管指出,一般而言,可從3種指標觀察客戶轉貸是否可疑,第一是更換貸款銀行的頻率;二是聯徵中心紀錄;三是地政機關的抵押權設定登記。
截至今年上半年,全體金融機構的房貸餘額已接近6.96兆元,若與去年底相比大約成長將近1.4兆元,淨增量展現銀行競拚房貸業務的企圖心,但另一方面該淨增量所未統計到的,應是因應年底的房貸寬限期而引發的「房貸搬風潮」。
轉貸延長寬限期,銀行3指標過濾 (資料中心)
據金管會統計,今年底房貸寬限期到期的金額,約5,429億元,銀行主管表示,這一部分未涵蓋在淨增量裡,僅能從每家銀行各別的成長量來觀察,倘若近幾個月來房貸成長金額達百億元的銀行,應有相當程度是吸收其他銀行的轉貸戶。
儘管很多銀行透過寬限期大限將至的時機,大搶轉貸戶拚房貸業績,但倘若投資客轉貸頻率太高,也會讓銀行提高警覺。國銀主管指出,一般而言,倘若轉貸頻率太高,反而會被銀行看作是房屋被「套牢」太久的風險戶,銀行即使為了拚業績,這種對寬限期「一躲再躲」的客戶,銀行也會說不。
對於3大過濾指標,銀行說明,除了從聯徵中心可調閱該客戶的借款紀錄,該客戶與該房屋擔保品相關的貸款銀行是否每3年一定換一次,也可作為參考,因為寬限期通常每家銀行最長給到3年。
至於地政機關的抵押權設定登記,銀行業者指出,除了抵押權變更登記頻率過高有跡可循,甚至可以由此反推借款金額,從這些資料均可研判該轉貸戶是否為了規避銀行的寬限期,這類型的轉貸戶一般都是前手銀行不願再給寬限期的客戶,某種程度已反映貸款風險升高,因此銀行即使不排斥給轉貸戶寬限期「從頭來過」,但這類型客戶遭拒接的可能性仍不低。